哇即使错过了生贺我还是刚写完上篇呜呜呜呜
先祝亲爱的芳晚 @韶華無光 生日快乐吧......迟来的以及还会更迟的生贺......
之前有约定欠你三篇,这次的生贺分三次发但仍然算一篇。
应该是很久以前萌生的脑洞吧,现代paro,灵魂伴侣设定。
人一生命中注定会遇见一个人,只一眼便付诸一生。这便是soulmate。
甜甜的故事,但还没真正开始!先发上篇试个水w
相逢赠汝名.上
那印记浅浅的,没有传闻中如覆烙铁般又灼烈又深刻,只红红地勾勒一个名字。可雅,念起来便楚楚动人,字迹也娟秀,一笔一画在颈后开出一朵花。
但他的心里砸下一道闪电,砸得他实在惊呼:“这、这不是那个什么伴侣的——”
乌索普骄傲地点头,撩落碎发的同时也打断他的话:“没错,是灵魂伴侣的名字。”
据说人的灵魂注定有与其契合的一方,称为灵魂伴侣。有却是可遇不可求的,多数人倾尽一生也寻不得,而见了即命里要纠缠几世,再不会分开。
灵魂伴侣初逢时,身上会烙印彼此的姓名,陌生的两人即使不谈情也坠入热恋,灵魂都严丝合缝贴在一起。
他几乎把眼睛瞪出来问:“我怎么不知道?”
“不久前才定的事,你出任务刚回来怎么会知道。”乌索普拿起一张照片给他看,自己也看,眉目快要柔成水,“可雅是几天前调来的观察员,我俩在走廊不过打了次照面。那种感觉太奇妙了,路飞,只一眼便明白这辈子再也逃不掉了。她简直比花还美。”
照片里的人留着米黄的发,淡蓝的警服十分衬她的笑容,连他这个审美白痴也仿佛望进花海里。他抬眼悄悄问:“会比娜美还美吗?”
都说娜美是警视厅的一枝花。这朵花在半月前被一位厨师摘走了,他和乌索普总去那厨师的餐厅吃饭。
乌索普的鼻子不为人知地抖三抖,话在嗓子上下徘徊。
“呃……这没有可比性啦。”最终他叹道,“谁更美、咳咳,我也不知道。我只知道今天恐怕不能跟你吃饭了,可雅还在厅门口等我。”
说完,长鼻子档案员像风一样把照片放进口袋里,像风一样奔往门口,忽然停了片刻,又像风一样回来,来至仍惊得一动不动的他面前,一手轻轻搭上他肩、拍了拍,然后老大哥似地安慰道:“别灰心,路飞,灵魂伴侣且得等呢。你可是本大爷兄弟,又缺太多心眼,老天就是看在本大爷的面上也不会亏待你的。赶紧走吧!回家好好休息。”
那人道了别便匆匆走了,偌大的办公室顿时变得与他一样空落落,只听走廊嗒嗒的脚步声,愈来愈远。
他愣在原地,许久才喃喃道:“可我又不想要什么灵魂伴侣哇。”
他不在乎有没有灵魂伴侣,或者说根本不感兴趣。路飞百无聊赖地想,一脚踢开路边的石子,任由它骨碌碌沿沥青的面滚入街井下水道中,兴许有扑通一声在深不见底的地方荡漾。
他必须相信世间存在这样玄乎的关系,不信也得信,否则无法解释警视厅三两蹦出的小情侣,时不时便向吃瓜群众秀起身上的姓名烙印,十八般武艺精通的警员们听后恨不能抄家伙。
但他认定找伴侣一事太麻烦,什么灵魂契合命中注定,他只顺从本心。小时候他认定要做刑警了,哪怕跟哥哥爷爷吵翻,考上警校后还是皆大欢喜的。如今一个人过得滋润,吃大餐开心,交朋友开心,出任务更开心。
灵魂伴侣有什么好?娜美遇见后揍人更疼了,他出任务都不曾受伤,分分钟因娜美的拳头缠绷带进医院。而乌索普呢?因为有了伴都不和他吃饭了。全警视厅就这位可亲可敬的档案员敢无偿请他客,顿顿都吃得酒足饭饱,好满足。
找伴侣能让娜美的拳头更轻吗?能让他出更多的任务、吃更香的饭吗?
不能。
所以咎其心愿,为了吃饭为了任务,千万别教他等来见鬼的soulmate。
路飞这般想,不知不觉已来到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下。身前人群连成海,黑压压截断他的去路,快要压迫他喘不上气。
每逢下班晚高峰,这个路口都要经受成千上万人的洗礼。容许三辆大卡车并行的街两侧,陌路相对,绿灯刚亮便如交锋的两国发动骑兵,趾高气昂交互掠夺,生怕错过再等。
平日他也见惯熙熙攘攘,甚至他是喜欢热闹的,今日却意外地烦躁,好像心里有团火被抑制太久,在某个瞬间即将喷涌。
并且他感到十分热,喉咙干涩像枯涸的溪水。分明他换了宽松的便装,早不会被警服箍成小细脖了,仍很难受。
肯定是因为乌索普不请他吃饭造成的。他猜想,小嘴便撇得好高,而且实在咽不下这口气。明天中午他要把那家伙的饭全占为己有,一滴汤汁不留,哼。如此盘算精细,他发觉果然畅快,哪怕啃再多的肉也不比此刻尽兴,呼吸都顺利。
就像前面蓦地空出好大片地。
路飞回过神,听得头顶的绿灯嘟嘟亮了几秒。
原来行人已争分夺秒在过马路了。
他便飞也似地跑上去。想来他耐不下性子,多等一瞬都要命——除了刚才走神忘了时间——而身为刑警自然体能好,蹬几下腿就甩许多人整条街,眼下更势如破竹从来往潮流劈出生路,轻松便融入中间。
他挤得急,也不知撞了人还是剐了谁的衣袖,只拿出做任务的精神一往无前。
忽然,他感到心脏剧烈一动。
刚才他仿佛和相像走来的一人臂膀碰触。而他清楚地听见碰触的同时,胸腔下亦翻涌惊涛骇浪。
就像一片羽毛可以搅起心尖的涟漪,就像一柄箭穿透他眉心时鲜血四溢,是那样措手不及、那样微不可言。而方冷却下的躁动顷刻欲吞没他的意识,教血管贴着皮肤也会沸腾,置身人海再久便会窒息。
他被这异样的触动——被异样的自己吓出一身汗,却辨不出其冷热。
直觉使他喊出声:“喂、等一下——”亦使他的手朝后抓去,仿佛能抓住那擦肩而过的身影。
但他手中空无一物,抓不住淹没在摩肩接踵中的人,也抓不住稍纵即逝的空气。
更引起慌乱的是,下一刻,他左眼底的伤疤开始肆虐疼痛。
这是小时候他为了证明勇气用刀划的,几乎在愈合后便再没疼过,只有一道粉粉的鱼刺似的疤痕表明它的存在。而十余年风风雨雨,它应是积淀太多苦太多泪,一定要借他心神动荡时再不安宁,逼得他几乎睁不开眼,疼得当街要蹲下。
疼得几乎要叫出来。
他甚至怀疑是烙铁将那疤血淋淋撕裂,露出模糊的肉,然后用刀一样尖利的器物一片片割在上面,只为折磨。
不远处的红灯隐隐作响,川流不息中唯有他迈不开步。
但他仍然在灯变色的刹那跑起来,以在警校也前所未有的速度,捂着眼一股脑朝尽头奔去。
抛开相顾惊诧的行人,挥走清风掀动的扬尘,只因尽头有他的家。
路飞几乎摸不到钥匙。他的手抖得厉害,即便抓出了,对准锁孔也是件苦差事。他的左眼快要着火了,咬死的牙关也快没劲了,而那道疤亦在叫嚣着,予他十指连心似的苦楚。
等他终于成功转开锁、成功扑进门又关上后,疤上钻心的痛竟也奇迹般地消失了。
简直他妈像在开玩笑。
但他仍跌跌撞撞去了厕所,恨不得第一次迫不及待要去照镜子。
镜子蒙着一层灰。毕竟他有半个月没回来了,这个小破公寓本如他一般邋里邋遢,往日自己必然是不在意的。
可现在他不顾脏地抡起袖子抹出一道光。
他静静在镜子的光中直视自己,直视左眼底的疤痕。
即便他表现得再平静,张大的嘴与上蹿下蹦的脉搏也出卖他的心。
那道与他相伴数十年的疤或许再也称不上“疤”了,因为它歪歪扭扭的造型此时被另一个事物覆盖。
一个名字。
笔力遒劲入骨,起起落落皆干脆而狠厉,仿佛它的主人倾注了全身的力量来完成这个印记。
TRAFALGER.LAW。
TBC
路飞:特拉法……法什么罗?什么怪物名字??干脆叫特拉仔好了(。